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从脱贫攻坚历程和乡村振兴目标要求看,农村地区人口结构、乡村治理、社会发展和乡村居民社会观念等方面的“社会短板”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有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亟须尽快补齐。
需要补齐的四大短板
1、补齐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人力资源短板。乡村振兴正面临着人口总量、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两少一多”的短板,存在产出和支出失衡带来的社会资源挤压风险。同时,逐渐呈现出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进一步集聚,欠发达地区、城市群较少地区乡村振兴所需的农村人力资源短缺等问题。
想要改变人口年龄、地区分布的结构变化所造成的人力资源短板,必须进行一系列社会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增加农村人力资源总量、优化农村人口年龄和地区分布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吸引力,扩大农村市场空间,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农村地区的发展规划,通过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培植乡村振兴人力基础。
2、补齐农村自治能力不高带来的乡村治理短板。良好的乡村治理有利于实现乡村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人力资源的聚合效应,是提高乡村振兴实施效果的重要保障。面对农村居民日益丰富及更高标准的美好生活需要,村民委员会在组织农民生产、引导农村发展方面的能力亟待提高,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实施手段面临着信息化、数字化等现代技术的挑战,同时面临着农村社会个体化的结构转型冲击,村民自治的效果与反馈链更加短促。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一是要尽快调动和提升广大农村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实现早参与、早治理、早受益;二是村民委员会要更好地发挥村民自治领导者作用,严格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治村;三是要善于识人、知人、用人,发挥基层“土专家”、“土秀才”等技能型人才的技术引领和致富示范作用,发挥农村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的道德感召作用,通过自治、法治和德治的创新性实践,引导广大农村居民自觉参与乡村治理,实现乡村善治。
3、补齐城乡发展不平衡带来的社会发展短板。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长期问题和难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解决这一问题和难题的重要行动。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相较城市,农村的发展更为封闭和落后,不仅总体发展程度不及城市,各层面发展均衡性也不足。
实现乡村振兴,要改变过去重经济轻社会的发展模式,坚持并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党对农村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改变农村地区发展的失衡状态,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方向迈进。
4、补齐农村居民小农意识带来的社会观念短板。安土重迁、小富即安等都是我国农村居民积淀已久的心理意识,这种意识有利于稳定农业生产和增强农民社会适应性。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其产值和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意义已大不同,农业深加工、农业产业园区、体验式农业、农业旅游等新型农业业态的涌现,使农业作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属性特征不断加大和凸显,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和长期流动,使空心村、留守村现象逐渐增多。
土地撂荒、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房屋大量闲置等现象都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和农民资产浪费,一方面影响了商业资本对农村闲置资源的市场化再利用;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农民自身的收入获得。只有借助政府和农村集体力量,利用社会信用体系,为农村居民吃上“定心丸”,最大限度挖掘农村土地资源和农民资产潜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才有利于畅通农村资源整合渠道,优化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就业结构,丰富乡村振兴产业选择,增强资本下乡意愿,乡村振兴的广阔空间才能进一步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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